灵武市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灵武市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 已经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灵发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市本级配套资金,招标(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烈士陵园门头拆除;翻建烈士墓碑**座;陵园外周围墙体整体拆除;陵园地面花砖更换;场地绿化亮化;陵园停车场旁新建公厕1处;水电改造等。
2.2建设地点:(略)(灵武园艺试验场风景区内)
2.3计划工期:**天
2.4招标范围: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3日上午9时至**年4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登录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略),电话:(略)-(略)。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网络报名成功后,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网上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4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灵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略)
邮 编:**
联 系 人:郭鹏飞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 (略)
邮 编:**
联 系 人:吴瑞瑞
电 话:(略)
(略)
**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