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CZ(Y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核造价咨询业务采购项目六至十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因疫情影响,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需持我的宁夏健康绿码及行程码绿码方可进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外省进宁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执行宁夏最新的区外入宁人员管理政策。近期**天内有吴忠市、同心县行程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近期**天有吴忠市、同心县行程的投标人需采用邮寄等非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同时要求提供开标现场资格审查资质原件及打分资料原件(同(略)联系递交)。邮寄地址为:银川市兴庆区银川国际贸易中心B座**室,(略),签收人(联系人):黄乐,联系电话:(略),签收截止时间:**年4月**日**:**前。备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不以邮戳为准,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文件邮递之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主动致电签收人,核实自己邮出的投标文件是否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签收人手中,签收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人需留出邮寄所需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要保证投标文件密封完整,邮寄过程中造成密封破损的,招标人不对此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接收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金凤区财政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B座**
联系方式:(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五、附件
招标文件:
文件 |
---|
金凤区财政局审计造价招标文件(最终).pdf |
代理机构:(略)
发布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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