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骞葡萄郡(银谷世界碳汇葡萄园)建设项目--生态修复、葡萄种植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骞葡萄郡(银谷世界碳汇葡萄园)建设项目--生态修复、葡萄种植工程已由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项目代码为**-**-**-**-**备案,项目法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张骞葡萄郡(银谷世界碳汇葡萄园)建设项目--生态修复、葡萄种植工程建设内容:①矿坑生态修复**亩左右,含土地整理、步道、园路及绿化等,每亩造价不超过(略),养护期三年;②新建**亩左右防风林,每亩造价不超过(略),养护期三年;③矿坑西坡**亩左右梯田葡萄种植,每亩造价不超过(略),养护期三年;上述建设内容建成三年后由发包方按据实结算价回购。④新建葡萄种类展示园由中标企业自筹资金建设并承包经营管理,招标人按(略)/年/亩收取管理费,经营期三十年。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全程监理服务。
2.2 建设地点:(略)
2.3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EPC总承包,二标段本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1.2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应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园林或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资质: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且具备融资能力、一定的矿山矿坑修复能力和技术经验及丰富的酿酒葡萄种植技术、葡萄酒酿酒技术、酒庄生产能力及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外省投标单位需提供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和注册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1.3 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1.3.1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个数(含牵头单位)最多不超过3个,成员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1.3.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上述3.1.2款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职称证书并具有同类工程管理经验。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最终查询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为主)。
3.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6根据宁建发[**]8号文件,本项目监理采用电子标,投标人须携带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的CA锁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错CA锁等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投标文件。
备注:(1)以上资格条件不符合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文件拒收。
(2)各投标单位应每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更新内容。
4.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日8时**分至**年4月**日**时**分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略),联系电话:(略);办理地点:(略)A座**室。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略),客服热线:(略)**。
4.4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拟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事宜,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5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5月6日上午**时**分
开标地点:(略)(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号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