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党校西侧自有土地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次招标)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卫市党校西侧自有土地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次招标)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磋商公告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4月**日上午**时**分”现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4月**日上午**时**分”
其他招标内容不变。
友情提示: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联系人:(略):(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