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灵武市第一中学大餐厅南北墙宣传标语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吴忠市星河国际商住小区七号公寓楼3层**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HXZC-**-**
项目名称:灵武市第一中学大餐厅南北墙宣传标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灵武市第一中学大餐厅南北墙宣传标语采购项目 | 大餐厅南北墙宣传标语采购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方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5)《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1.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无须提供原件,以投标文件中资格承诺函为准); 1.5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 1.6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注:1.3- 1.5 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凡有意参加竞标者下载报名回执单发送至邮箱((略))(注: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报名回执单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售价:(略).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灵武市人民路**号)
五、开启
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灵武市人民路**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第一中学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