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海原县七营镇、李旺镇、高崖乡村组硬化路项目及海原县曹洼至杨明公路改线工程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号、**号、**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中卫市交通运输局以卫交发【**】**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交通厅车购税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海原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年海原县七营镇、李旺镇、高崖乡村组硬化路项目及海原县曹洼至杨明公路改线工程
2.2工程地点:(略)
2.3工程概况:海原县七营镇北咀村、高崖村、马莲村村组硬化路项目,路线全长6.**公里;海原县李旺镇杨山村、二道村村组硬化路项目,路线全长2.**公里;海原县李旺镇韩府村村组硬化路项目,路线全长4.**公里;海原县高崖乡高湾村村组硬化路项目,路线全长4.**公里,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上面**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下面**厘米级配砂砾基层。海原县曹洼至杨明公路改线工程,路线全长1.**公里,路面结构为4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基层(掺碎石)+**厘米级配砂砾底基层。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和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略)至(略),计**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
海原县七营镇北咀村、高崖村、马莲村村组硬化路项目;
海原县李旺镇杨山村、二道村村组硬化路项目;
海原县李旺镇韩府村村组硬化路项目;
海原县高崖乡高湾村村组硬化路项目;
海原县曹洼至杨明公路改线工程;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能力 | 1、投标人近三年(**年-**年)平均施工营业额不少于(略)人民币; 2、投标人上一年的货币资金不少于(略)人民币;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企业业绩 | 要求投标人自**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成功完成过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略)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施工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 注: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网查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
企业信誉 |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部省两级互联互通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在“信用中国”和“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6、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主要人员 | 1、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1个(含)以上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项目总工:至少担任过1个(含)以上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注: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自**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网查业绩,且能够反映在该项目中所担任的职务,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5 (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5 (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5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3.6款内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略)业务联系电话:(略),办理地点:(略)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略)-(略)。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年4月**日**:**时(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 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可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 (略)。
4.3如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开标解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内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现将不见面开标系统运行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①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9版本以上)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入页面。
②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如出现问题,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环境修复”按钮,下载环境修复软件,进行修复(详见操作手册)。
③投标人网上开标签到时间:进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需在距开标时间前1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单位无法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④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插入CA锁,输入密码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必须在**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各投标人需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个人操作不当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或导致投标失败的,均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放弃投标。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
⑤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提前学习,掌握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如有疑问,致电(略)、(略)**或加入技术支持QQ(略)1群寻求帮助。
4.5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略) 地 址:(略) **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杨生发 联 系 人:杨洁
电 话:(略) 电 话:(略)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