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年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至三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年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已由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盐审服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 ,招标人为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盐池县内康泰花园、昊湖花园、利民花园、水晶苑、金穗园等**个小区的既有建筑进行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略)
2.3 计划工期:**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五个标段。以下是一至三标段招标内容:
一标段:对柴记开发楼、二堡大院、张杰开发楼、金盾小区、供销社家属楼、和(略)家属楼、利民花园、三中家属楼改造相关内容。
二标段:对张永斌开发楼、郭宏楼、人大西楼、农经局小区、民生市场综合楼、馨园公寓、教育小区、供热家属(略)家属楼改造相关内容。
三标段:对恒纳地毯家属楼、郭占勇综合楼、王志银开发楼、金穗园小区、昊湖花园、水晶苑改造相关内容。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外地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 日** 时** 分至** 年**月**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地 址:(略)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袁牧 联 系 人:耿彦婷
电 话:(略)电 话:(略)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