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海原县集中供热管网及换热站三至六标段建设项目
三标段(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if supportLists]-->1.<--[endif]-->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海原县集中供热管网及换热站三至六标段建设项目三标段(二次)施工招标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年海原县集中供热管网及换热站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补助资金及县财政统筹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略)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if supportLists]-->2.<--[endif]-->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格兰丽都一级、二级管网,五中二级管网,包括管沟开挖、管道敷设、道路恢复等施工内容。;
2.2 建设地点:(略);
2.3 计划工期:**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仅涉及三标段内容;
<--[if supportLists]-->3.<--[endif]-->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须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日**时**分至**年4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if supportLists]-->5.<--[endif]-->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施工标段开标地点为“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if supportLists]-->6.<--[endif]-->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if supportLists]-->7.<--[endif]-->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略)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