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贵镇银河村优质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金贵镇银河村优质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建设项目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金贵镇银河村优质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自治区商务厅冷链物流补助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略)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该项目新建1冷链库房1座、2库房1座、3库房1座、4附属用房1座和地下消防水池;配套铺装混凝土硬化路面、整理绿化用地、铁艺围墙等配套工程;配套建设外网管线等基础设施。
2.2建设地点:(略)
2.3计划工期:**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金贵镇银河村优质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金贵镇银河村优质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金贵镇银河村优质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建设项目三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外省进宁企业需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日**时**分至**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略)并办理,联系电话:(略),请(略),电话:(略)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4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团结路)地 址:(略)
邮编:**邮编:**
联 系 人:徐瑞联 系 人:张章
电 话:(略)电 话:(略)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略)1QQ邮箱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