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夏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JB-**-**
项目名称:宁夏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宁夏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YJB-**-**
项目名称:宁夏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数量 | 预算 | 备注 |
宁夏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 | 详见招标文件 | 1万份档案 | **.** |
合同履行期限:**年6月-**年**月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号文件执行。(4)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 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5月5日至**年5月**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略)
方式:上述时间将特定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加盖(略)邮箱((略))进行登记报名,或携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略)(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西岸花园饭店**层**室)登记报名。投标人邮箱报名时须写明所报项目名称、事项、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5月**日下午**点**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略)(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西岸花园饭店**层**室) 五、开启:时间:**年5月**日下午**点**分(北京时间)地点:(略)(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西岸花园饭店**层**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3.未按以上时间及要求进行邮箱报名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4、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宁夏疫情防控政策。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代理机构:(略)
**年5月5日
合同履行期限:**年6月-**年**月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号文件执行。(4)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 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上述时间将特定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加盖(略)邮箱((略))进行登记报名,或携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略)(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西岸花园饭店**层**室)登记报名。投标人邮箱报名时须写明所报项目名称、事项、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略).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西岸花园饭店**层**室)
五、开启
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西岸花园饭店**层**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