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板桥乡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通区板桥乡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已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利通区板桥乡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利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板桥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利通区财政配套资金,农户自筹资金及乡镇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板桥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利通区板桥乡冬季取暖项目改造户数**户,其中:安装太阳能采暖机组合**套、热泵热风机组合**户、燃气壁挂炉组合**套(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略)
2.3 计划工期:**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7月5日**时**分至**年7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7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利通区板桥乡人民政府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