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区镇北堡镇团结村水产养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夏区镇北堡镇团结村水产养殖项目已由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西审服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自治区、银川市相关项目资金及西夏区本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范围用地面积**.**㎡(**.7亩)。拟建水产养殖池**㎡(1-**水产养殖池),水产养殖棚1座,建筑面积**.**㎡,道路砂化**㎡(**m路**m,5m路**m),新建配套水利附属设施。
2.2建设地点:(略)
2.3计划工期:**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新建水产养殖池、水产养殖棚、道路砂化及配套水利附属设施等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至(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若以保函形式缴纳,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略),客服电话:(略),请(略),客服电话:(略)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略))。
5.2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标不见面开标”模式,并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进行评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必须在**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解密时不再进行资质证件核实,以投标文件中扫描件为准;一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未按时签到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即视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人民政府
地 址:(略)
联 系 人:张兆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B座**室
联 系 人:张瑞怡、尤迪、杨涛
电 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