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南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雨水管道及泵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金凤区南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雨水管道及泵池工程 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银审服(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 ,招标(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略)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湖畔路(庆丰街-宁安大街)段雨水管道;新建宁安大街(湖畔路-雨水泵池)段雨水管道;新建雨水提升泵池一座。配套道路路面恢复、华雁湖砌护、八字出水口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要求。
2.2建设地点:(略)
2.3 计划工期:**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内容。监理包括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银川市金凤区南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雨水管道及泵池工程施工;
二标段监理:银川市金凤区南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雨水管道及泵池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含壹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得同时承担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部门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部门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时**分至(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此项目相关信息。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略):(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略)
地 址:(略)(湖滨街与凤凰北街路口)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