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区**年城市绿化提升改造项目(4-6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区**年城市绿化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发改审发【**】**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目业主为吴忠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吴忠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NXJZ-**-**
2.2 建设地点:(略),东起高栖街,西至同心街,南起福宁路,北至河奇路。
2.3 建设规模:生态公园建设,口袋公园建设,带状公园改造提升,裸露分车带绿化建设等内容,建设总规模**.**亩。
2.4工期和养护期:工期 ** 日历天,养护期 2 年,自种植全部完成后算起。
2.5 标段划分:共分为十二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
四标段-次干道二(次干路-高栖街)生态公园建设工程
五标段-吴灵路(清水街-次干路)生态公园建设工程
六标段-吴灵路(次干路-东旺街)生态公园建设工程
注: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取得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外省投标单位需提供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2月1日**时**分起至**年2月8日**时**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 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年2月**日9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 /
电子邮件:/
**年2 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