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宁县**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及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略)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南河子—鸣雁路段新建雨水管网工程,道路拆除及恢复工程。
2.2建设地点:(略);
2.3计划工期:**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时**分至(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2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人: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宁夏中宁县“金宸”商住楼项目**商业楼1-2层商铺-3室
邮 编:** 邮编:**
联 系人: 詹鑫联系人:(略)
电 话: (略)电 话:(略)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