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大水坑镇巷道硬化**年以工代赈项目(四~五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大水坑镇巷道硬化**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盐池县大水坑镇巷道硬化**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审服管发〔**〕**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池县大水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及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盐池县大水坑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亿鑫昇(宁夏)(略)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拟新建大水坑镇三个行政村(七个自然村)巷路路面道路总长**.**m。
2.2建设地点:(略)(堡头自然村)、大水坑镇莎草湾村(芨芨峁自然村)、大水坑镇莎草湾村(任新庄自然村)、大水坑镇新建村(牛毛井自然村和余记圈自然村)、大水坑镇莎草湾村(齐新庄自然村)、大水坑镇莎草湾村(麦地渠自然村)。
2.3计划工期:**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大水坑镇莎草湾村(任新庄自然村);二标段:大水坑镇莎草湾村(齐新庄自然村)、大水坑镇莎草湾村(麦地渠自然村);三标段:大水坑镇莎草湾村(芨芨峁自然村);四标段:大水坑镇新建村(牛毛井自然村和余记圈自然村);五标段:大水坑镇东风村(堡头自然村))。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3月9日至**年3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3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盐池县大水坑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亿鑫昇(宁夏)(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略)
中亿鑫昇(宁夏)(略)
**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