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典农河水生态修复项目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银川市典农河水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按照银川市发改委《关于转发下达重大区域发展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向)**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部分投资计划的通知》(银发改发【**】**号)精神执行 ,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银川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十四、十五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略),典农河下段阅海湿地公园片区、贺兰段河道内。
2.2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包括银川阅海湖内的岸线生态修复、鸟类栖息浅滩地生态修复、典农河贺兰段岸线修复、机电设备及安装和临时工程等。
2.3计划工期:** 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均为施工标段。
2.5招标范围:各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提供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至(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交易平台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两个标段均免收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两个标段均不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银川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略)
邮 编:**
联 系 人:马志全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2号楼**商业房
邮 编:**
联 系人:荀鹏
电 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