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兴仁镇枸杞示范园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兴仁镇枸杞示范园建设项目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卫沙发改(审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略)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西里村、兴盛村:新建4.5米宽混凝土道路2.**千米,安装太阳能诱虫灯**套;新建4米宽混凝土道路0.**千米;拆除及恢复破损混凝土路面**平方米,路面裂缝处理 **平方米。
(二)川裕村;新建川裕村枸杞烘干场砖砌围墙0.**千米;新建川裕村后期烘干场**立 方米沉淀池1座;新建川裕村枸杞烘干场**KVA变压器1座;新建川裕村枸杞烘干场排水系统。
(三)郝集村1号点;新建3.5米宽混凝土硬化道路2.**千米;新砌护斗渠2.**公里、 农渠3.**公里;配套渠道建筑物**座;安装太阳能诱虫灯**套;拆除及恢复破损混凝土路面
**.5平方米,路面裂缝处理**平方米。
(四)郝集村2号点:新建4米宽混凝土硬化道路2.**千米;新铺3米宽砂石生产路7.**千米;安装道路防护栏1.2千米;安装太阳能诱虫灯**套。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略)
2.3 计划工期:**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所有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月 **日 ** 时 ** 分至 ** 年**月**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日 ** 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地 址:(略)
邮 编:**
联 系 人:杨登龙
电 话:(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
联 系 人:武治忠
电 话:(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