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就石嘴山市公共实训基地项目信息化基础设施(弱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于**年4月**日完成评标工作,并于**年4月**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内收到投标人的异议,异议内容为第(略)项目经理朱会东和第二中标候(略)项目经理白英均已在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经核实,第(略)项目经理朱会东确实在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属于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情况,异议内容属实。第二中标候(略)项目经理白英被质疑的在建项目已在本项目开标前办理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不属于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情形,异议内容不属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经招标人确认,决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二中标候(略)为本项目中标人。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嘴山市公共实训基地项目信息化基础设施(弱电)工程施工
二、项目编号:NXDX-**-**号
三、中标结果:
中标单位:(略)
中标价:人民币叁佰壹拾壹万肆仟玖佰玖拾贰元贰角肆分(¥(略).(略))
工期:**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白英
四、联系方式:
(略):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略)
(略)
**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