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矿用链条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略)矿用链条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已由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略),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略)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改扩建原有奔牛银起南四跨厂房及部分辅助用房**.**m2,扩建车间面积**m2,以及本项目包括厂房的土建、给排水、消防、电气、采暖通风、动力系统等工程。
2.2建设地点:(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略)厂区内。
2.3计划工期:**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招标项目共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外省投标单位需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5月**日8时**分至**年6月2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手中原有的CA数字证书(有效期内)可在新平台免费注册使用。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4楼大厅办理,联系电话:(略)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网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单位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学习《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手册》,掌握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的操作方法,投标人在系统使(略)及代理公司反映,联系沟通解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6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地址:(略)-**
邮编:** 邮编:**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话:(略)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略)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