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盐池县公安局影片拍摄及融媒体运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FZ-**-**
项目名称:盐池县公安局影片拍摄及融媒体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盐池县公安局提供影片拍摄及融媒体宣传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号);(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投标单位需具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略).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吴忠市盐池县花马池西街**号[雅居苑北门])
五、开启
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吴忠市盐池县花马池西街**号[雅居苑北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在**年6月**日**时**分前将本公告附件中的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单(略)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登记表的,投标不予接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池县公安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回(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