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年寨科乡蔡川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州区**年寨科乡蔡川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固原市原州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对原州区**年寨科乡蔡川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原审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原州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估算投资(略),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固原市原州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项目总建设规模为**亩,土地平整面积**亩,土地机深翻+旋耕整地作业面积**亩;新建田间路**.**公里,生产路**.**公里,涵管桥**座;栽植农田道路防护林**株;输水管网改线工程7.0公里,阀井**座。
2.3计划工期:**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原州区**年寨科乡蔡川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原州区**年寨科乡蔡川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原州区**年寨科乡蔡川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略)**时**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模式”、“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仍须携带制作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至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未携带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悉知。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固原市原州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略)
邮 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宁夏恒(略)
地 址:(略)#公寓楼**楼
邮 编:**
联 系 人:马玲
电 话:(略)
宁夏恒(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