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乡**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施工(三、四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胜利乡**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胜利乡**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永审服(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及农户自筹,招标人为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略)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改造面积**m2,涉及胜利乡杨显村、许旺村、五渠村等7个村**户,主要将燃煤供暖设施改造为空气源热泵供暖设施、石墨烯智能供暖设施和煤改电供暖设施。
(一)空气源热泵采暖工程
采暖改造**户,其中杨显村**户、许旺村**户、五渠村**户、先锋村**户、园林村**户、烽火村**户,改造面积**m2,安装**台**W空气源热泵、**柱暖气片、**个水箱、**采暖管道,拆除并更换**m2断桥铝合金窗等。
石墨烯智能采暖工程
采暖改造**户,其中杨显村**户、许旺村**户、五渠村7户、烽火村1户,改造面积**m2,安装**组石墨烯智能取暖器,拆除并更换**m2断桥铝合金窗等。
(三)煤改电采暖工程
采暖改造胜利村**户,改造面积**m2,安装**台**W空气源热泵、**柱暖气片、**个水箱、**m采暖管道、**块平板式太阳能集热器,拆除并更换**m2断桥铝合金窗等。
2.2建设地点:(略)
2.3计划工期:**日历日;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一标段-杨显村,许旺村,五渠村共**户,二标段-先锋村,园林村,烽火村**户,三标段-石墨烯**户,四标段-煤改电**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7 月** 日**时**分至**年7月** 日
**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8 月8 日** 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地 址:(略)
联社胜利信用社附近大厦**室
邮编:** 邮编:**
联 系 人:伍庭伟 联 系 人:王宁
电 话:(略) 电 话:(略)、(略)
传 真:/ 传 真: /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