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东塔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东塔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东塔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建设资金为争取自治区专项资金及市财政自筹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略)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业务技术用房。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建筑高度为**.**m,地上三层。楼内设置值班室、指挥工作室、物证保管室、警务室、档案室、备勤室以及其他警务业务技术用房。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年,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二)辅助用房。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地下各一层,建筑面积为**.7㎡,其中:地上一层为食堂建筑面积**.7㎡,层高3.9m;地下一层为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为**㎡。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年,食堂耐火等级为二级,消防水泵房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置。
(三)窗口用房。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5㎡,层高3.6m,为值班室(接处警)。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年,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四)室外附属工程。项目给排水均接入市政管网,给水采用PE给水管,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采用聚乙烯双壁波纹管。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采暖通风设计方案,热源接入市政供热管网,采用低温地板辐射采暖方式。工程用电为三级负荷,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弱电相关设计方案、消防设计方案及节能环保措施等。
(五)其他工程。项目室外硬化面积**㎡,绿化面积**㎡,建设透视围墙**m。规划建设停车位**个,含4个充电桩车位。(具体施工内容请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略)
2.3计划工期:**日历天(不含冬季歇工期,实际开竣工时间合同签订时双方协商确定)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外地进宁企业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至(略)**:**(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地 址: | (略) | 地 址: | (略)C座**室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 话: | (略) | 电 话: | (略)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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