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 8月**日**时起至**年8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所有的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工业园区的7#冶炼炉(硅铁)相关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申请(略)自购及自建的部分除外,具体以明细表为准,(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总价:(略)元,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元,加价幅度:(略)。
1、构筑物明细表
序号 | 资产名称 | 结构 | 建成 年月 | 计量单位 | 建筑面积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备注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成新率% | 净值 | |||||||
1 | 7#炉(硅铁炉)体围护及框架 | 钢混 | **年**月 |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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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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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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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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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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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物为7#冶炼炉(硅铁)围护及框架,面积共计4,**.**㎡,钢混结构、独立柱、基础梁、矩形柱及现浇板共同承重、砌块墙围护,层数为5层,**年建成。
构筑物的建筑面(略)**年5月**日出具的第**-**号《建筑物构筑物面积测量报告书》。
(略)所有的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工业园区的7#冶炼炉(硅铁)相关构筑物及机器设备占用土地使(略),(略)提供了宁(**)中卫市不动产权第T**号不动产权证书,权利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年1月1日起,**年1月1日止。
2、机器设备明细表:详见评估报告。
设备包括7#冶炼炉部分设备及**配电室设备。7#冶炼炉设备主要包括上料系统,配电系统、液压系统、循环水系统等,由于抵押时未全部安装完毕,仅抵押了部分已安装设备,故已抵押的机器设备主要包括矿热炉变压器、液压站、炉门缸、配电柜等;**配电室电流互感器、配电变压器、配电柜等设备,共**项,主要购置于**年。其中抵押清单中的1台矿热炉变压器生产使用中已损坏,(略)重新购置(明细表第**项);2台电力变压器中一台返回生产厂家检修(明细表第**项),一台厂内调用待查,但未见实物(明细表第**项)。除第**、**项外,其余设备均正常使用中,明细表详见评估报告。
机器设备于**年**月7日抵(略),(略)将该债权转(略)。**年8月6日,(略)(略)转让债权,同时转让相关抵押权、担保权等在内的一切权利。
注:①本次标的挂拍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标的基本情况请竞买人以实地看样为准,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②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应缴纳的部分,若无明确条款规定的应由买受人全部承担。(若拍卖成交,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前期请自行查证、自行了解、自行承担)。标的物详情详见评估报告。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买程序开始前经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联系时间:上午9:**-**:**分,下午**:**-**:**分,节假日除外)第一次拍卖看样时间定于**年8月**日**时**分-**时**分,请有意向竞买者于看样当天提前联系承办法官,统一看样。本院已委托宁夏盛世开元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既为成交。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买受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低于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财产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本财产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标的物的状况(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买受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另外,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处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详细咨询不动产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情况。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网络提供者将锁定买受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8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略)中卫南环分理处,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略)0(略)** ),拍卖未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也可以将保证金直接缴入上述指定账户。
重点提示: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本院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照拍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导致该次拍卖未成交,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加黑字体的特别提示和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
咨询电话:(略)-(略)、(略)
监督电话:(略)-(略)
淘宝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查询。
温馨提示:因案件承办法官工作繁忙,可能无法随时接听咨询电话,有意者可直接留言淘宝旺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或QQ((略)6),我院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期间及时回复咨询信息。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