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监理
(招标编号:NXSXR-**-**)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
一、招标条件
本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申请专项债、自治区统筹、北方地区清洁能源供暖奖补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略),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新建供热中心总占地面积**.**亩,建设主厂房、干煤棚、破筛楼、综合楼、材料库等**座单体共**.**㎡,安装**MW循环硫化床燃煤热水锅炉3台,配套安装半干法脱硫除尘及SNCR+SCR脱销装置3套,安装破碎机、给煤机等输煤设施设备1套,除灰、除渣、冷渣水系统1套,水泵、净化器、加药装置等供水及煤水处理系统1套,安装变压器及各类配电柜、控制柜、电线电缆等供电与自控系统,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停车场、
绿化、给排水管网、围墙大门、DN**一级管网及**kv架空专线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专业甲级(含甲级)以上资,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须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略)**时**分到(略)**时**分
获取方式: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时**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系统”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时**分
开标地点:(略)“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其他
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监理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略)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自治区统筹、北方地区清洁能源供暖奖补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供热中心总占地面积**.**亩,建设主厂房、干煤棚、破筛楼、综合楼、材料库等**座单体共**.**㎡,安装**MW循环硫化床燃煤热水锅炉3台,配套安装半干法脱硫除尘及SNCR+SCR脱销装置3套,安装破碎机、给煤机等输煤设施设备1套,除灰、
除渣、冷渣水系统1套,水泵、净化器、加药装置等供水及煤水处理系统1套,安装变压器及各类配电柜、控制柜、电线电缆等供电与自控系统,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化、给排水管网、围墙大门、DN**一级管网及**kv架空专线
2.2建设地点:(略)
2.3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
2.4招标范围: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专业甲级(含甲级)以上资,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须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时**分至(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系统”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
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与本公告时间不一致,以本公告时间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略)
地址:(略)(学区路)2号公建楼四楼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传真:/
(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宁(略)
地址:(略)(学区路)2号公建楼4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