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闽宁镇福宁村给排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四、五、六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宁县闽宁镇福宁村给排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 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闽宁镇福宁村给排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奖补资金(略),社会帮扶资金(略) ,招标人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略)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主要对北八组北、北十组、北五组、北六组、北一组、南二组、南三组、南四组、南五组及锦绣街南段(团结路—绿洲路)进行路面硬化,总长**m,总计**.5㎡。
1.北八组北。巷道长度**m,合计**㎡,拆除圬工及外运**㎡,铺设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安装C**混凝土路缘石**m;散水及农户门口顺接硬化**㎡;井圈抬升加固**个等。
2.北十组。巷道长度**m,合计**㎡,拆除圬工及外运**㎡,挖土及外运**.8m3,铺设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 **.5㎡、人行道面包砖**㎡,安装C**混凝土路缘石**m;散水及农户门口顺接硬化**.5㎡;井圈抬升加固**个等。
3.北六组。巷道长度**m,合计**㎡,拆除圬工及外运**㎡,挖土及外运**.1m3,铺设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 **㎡,安装C**混凝土路缘石**m;散水及农户门口顺接硬化**㎡;井圈抬升加固**个等。
4.北五组。巷道长度**m,合计**㎡,拆除圬工及外运**㎡,挖土及外运**.3m3,铺设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安装C**混凝土路缘石**m;散水及农户门口顺接硬化**㎡;井圈抬升加固**个等。
5.北一组。巷道长度**m,合计**㎡,拆除圬工及外运**㎡,挖土及外运**.6m3,铺设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安装C**混凝土路缘石**m;散水及农户门口顺接硬化**㎡;井圈抬升加固**个等。
6.南二南三组。巷道长度**m,合计**.5㎡,拆除圬工及外运**.5㎡,挖土及外运**.6m3,铺设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5㎡,安装C**混凝土路缘石**m、绿化池路缘石**.4m、人行道面包砖**㎡、混凝土防渗加固带**.9m3;散水及农户门口顺接硬化**㎡;井圈抬升加固**个等。
7.锦绣街南段(团结路-绿洲路)。道路长度**m,路面结构采用4cmA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cm级配砂砾底基层,拆除圬工及外运**㎡,路床天然砂砾换填**m3,铺设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5㎡,安装花岗岩道牙**m、绿化池路缘石**m、混凝土防渗加固带**.4m3等;散水及农户门口顺接硬化**㎡;安装防腐木栅栏**m,施划热熔标线**.5㎡;井圈抬升加固**个等。
8.南四组。巷道长度**m,合计**.5㎡,拆除圬工及外运**㎡,挖土及外运**.5m3,铺设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5㎡,安装C**混凝土路缘石**m;散水及农户门口顺接硬化**㎡;井圈抬升加固**个等。
9.南五组。巷道长度**m,合计**㎡,拆除圬工及外运**㎡,挖土及外运**.1m3,铺设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5㎡,安装C**混凝土路缘石**m;散水及农户门口顺接硬化**.5㎡;井圈抬升加固**个等。
以上巷道路面结构采用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乳化沥青透油层+**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cm级配砂砾底基层;人行道路面结构采用6cm道砖+3cm砂浆+**cm混凝土+**cm砂砾垫层,道砖采用**cm**cm道砖。
2.2建设地点:(略)(团结路—绿洲路)。
2.3计划工期:**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永宁县闽宁镇福宁村给排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一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永宁县闽宁镇福宁村给排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二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永宁县闽宁镇福宁村给排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三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永宁县闽宁镇福宁村给排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四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永宁县闽宁镇福宁村给排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五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永宁县闽宁镇福宁村给排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六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外省进宁企业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 年9 月4 日**时** 分至**年9 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在有效期内的CA锁证书替换工作,请咨询(略),联系电话:(略)(投标人)蓝色 CA 锁的初始口令为 (略)。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略),(略)或 (略)**咨询。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4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9 月** 日9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大连东路**号办公楼**室
邮编:**邮编:**
联 系 人:马海虎联系人:(略)
电 话:(略)电 话:(略)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略)**QQ邮箱
**年9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