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隆德县南凤山烈士陵园纪念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原市隆德县南凤山烈士陵园纪念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德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隆德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略)(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用地总面积2.**公顷,合计**.3亩。本次建设内容包括:纪念广场**平方米,烈士墓区墓位**个,纪念碑1座,英名墙长**米,土方平衡填方**立方米、挖方**立方米,**米长4米宽漫水桥,平均4米高挡土墙**米,平均3米高挡土墙**米,平均2米高挡土墙**米,排水渠**米,北入口道路**米,成品牌坊1座,园区配套给排水、供电、停车场等基础设施。
2.2建设地点:(略),沿S**省道5.5公里处。
2.3计划工期:**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固原市隆德县南凤山烈士陵园纪念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 **:**至(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德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宁(略)
地 址:(略) ** 号楼 1、2 号营业房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宁(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