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年柳泉乡永新村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年柳泉乡永新村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己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年柳泉乡永新村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估算投资(略),建设资金来自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田块整治、地力提升、机深翻土地**亩,施肥** 吨;农渠拆除**.4公里;新建首部过滤站3座,安装首部过滤站自动化系统3套,视频监控系统**套;新建PCP和球墨铸铁配水管线长 5.** 公里,铺设Ф**~Ф**UPVC管道**.**公里,Φ**PE管**.**公里,Φ** 滴灌带**.**公里,配套各类建筑物**座;新建分控中心1座,配套工作站、操作台、监控显示屏、网络安全等设备;田间采用4G传输,配套控制器**台(套),电动阀**台(套),土壤墒情监测设备3套;新建高压输电线路1.**公里,新立砼杆**基;整修田间生产路9.**公里;栽植林木**株。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
二标段:对本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至(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2)保函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或递交纸质保函(保单)。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其它:(1)本次招投标采用“电子化开评标”形式,投标单位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缴纳形式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分,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政府
地 址:(略)
邮 编:**
联 系 人:田进福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
联 系 人:马伟宁
电 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