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胜境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胜境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胜境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略)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消防水泵房1座,安装路灯**座,**KV箱式变电站1座,**KVA箱式变电站1座,敷设电缆管道**.**m,电信管道**.4m,给水管道**.**m,消防管道**m,排水管道**m,燃气管道**.**m,石材地面**.**㎡,停车场**.8㎡,改造卫生间1座,新建垃圾房1座等。
2.2 建设地点:(略)
2.3 计划工期:**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月**日**时**分至**年1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2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
电子邮件:/
代理单位:(略)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
电子邮件:/
(略)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