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海绵化改造项目三标段(西南区域)、四标段(西北区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海绵化改造项目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海绵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为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略)(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海绵工程。更换透水铺装**平方米,新建开孔道牙**米,新建人行道导流口**处,新建溢流式雨水井**座,新建植草沟**米,新建雨水花园**平方米,新建下沉绿地**平方米。(二)排水工程。新建D**钢筋混凝土Ⅱ级管**米,新建D**钢筋混凝土Ⅱ级管**米,新建D**钢筋混凝土Ⅱ级管**米,新建D**钢筋混凝土Ⅱ级管**米,新建混凝土雨水检查井**座。(具体施工内容请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略)
2.3计划工期:**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四个标段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海绵化改造项目三标段(西南区域):具体施工内容请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海绵化改造项目四标段(西北区域):具体施工内容请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本项目所有4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按照标段顺序中1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至(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
电子邮件:/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