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石嘴山矿区煤层气探采评价项目(三期)已由石嘴山市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宁(略)宁夏石嘴山矿区煤层气探采评价项目(三期)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压裂工程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略)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在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开展煤层气探采评价工作,根据煤层气储量估算规范要求,在勘查区布设L型水平井、参数直井、定向井,同时配套建设采气管线、集输管线及加压站一座。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
计划工期:分批次实施,单井工期: L型水平井**日历天,直井、定向井工期2日历天,参数井工期2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的标准以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本次招标内容:宁夏石嘴山矿区煤层气探采评价项目(三期)压裂工程技术服务包括压裂工程设计、设备搬迁安装、运输、安装井口、通井、实探人工井底、洗井、射孔、压裂施工(带料服务)、压后管理、钻塞、冲砂洗井或捞砂、井场恢复等工程内容。
中标人数量:本次招标按照得分排序选取排名前两名作为中标单位。各中标单位按照评标排名排序,第一批工程量分配详见《宁夏石嘴山矿区煤层气探采评价项目(三期)压裂工程技术服务第一批次井位分配表》;后续工程量依据《宁(略)压裂承包商管理细则》进行考核测评,由甲方根据考核测评结果,以派工单形式下达具体施工作业工程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资格(分支机构投标应获得法人授权),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满足相应人员、设备、资金能力,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4自持有压裂主压车设备、混砂车、仪表车等主要成套设备,并提供自持有证明(采购的提供采购合同,自制造的提供制造证明);
3.5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石油天然气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工程,地质工程,资源勘查等相关专业或地质勘查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本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6、近三年内(**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石油天然气行业须具有3项以上的压裂工程总包业绩,水平井压裂施工业绩不得少于2项;
3.7.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质量问题,需提供承诺书;
3.8.资信要求: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2月**日**时**分到**年2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手中原有的CA数字证书(有效期内)可在新平台免费注册使用。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4楼大厅办理,联系电话:
(略),或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二楼窗口办理,联系电话:(略),固定电话:(略)-(略)。
4.3投标人应学习《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手册》,掌握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的操作方法,投标人在系统使(略)反映,
(略)联系沟通解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3月7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略)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传真:/
电子邮件:/
**年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