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夏大学金波校区室内体育用房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大学金波校区室内体育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大学,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或超长期特别国债(略),其余资金由宁夏大学多渠道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宁夏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招标编号:GC**ZB**号
建设地点:(略),用地范围和规模由自然资源部门具体确定。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室内体育用房1栋,占地面积**.**亩,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3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设置篮球训练馆、乒乓球训练馆、器材室、田径跑道、训练准备区、休息区、设备用房等。同步建设铺装硬化、照明、绿化、管网等配套设施。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文本,初步设计批复后**日内完成各专业全部施工图设计(不得出现二次深化的内容),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宁夏大学金波校区室内体育用房项目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设计,同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包括图纸扫描及上传,同时配合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竣工验收等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2月**日**时**分起至**年2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3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夏大学
地 址:(略)
邮 编:/
联 系 人:魏泰邦
电 话:(略)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
联 系 人:徐娇、薛兵、杨薇、李丽辉
电 话:(略)/(略)
传 真:/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