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年兴仁镇高庄、王团等村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己由宁农(批)发【**】**号《关于沙坡头区**年兴仁镇高庄、王团等村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资金、沙坡头区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略)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溶性复合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沙坡头区**年兴仁镇高庄、王团等村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为**亩。新建首部厂房8座,配套离心泵、过滤器、施肥设备等;铺设地埋PE管道**.**公里,PE软带**.**公里,滴灌带**.**公里,配套建筑物**座。自动化工程安装泵站控制设备8套,电磁阀**座,控制器**套等;整治田间道路8.3公里,增施水溶性复合肥**亩。种植刺槐**株。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交货期:**日历天(以甲方通知之日起算)。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具体建设内容为:
十二标段:本项目水溶性复合肥供应,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肥料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为准,并留存纸质查询凭证,查询结束后,企业信息如有调整,一律不予认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以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为准,并留存纸质查询凭证,查询结束后,企业信息如有调整,一律不予认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月** 日至(略),持CA 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 /
4.3 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月 **日9 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远程异地评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6.1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代理机构:宁夏(略)
地 址:(略)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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