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中卫市直—市国有林业总场**年退化林修复项目已由中卫市林业和草原局以关于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中卫市直—市国有林业总场**年退化林修复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卫林函〔**〕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国有林业总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和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中卫市国有林业总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A(略)(略)0
2.2 建设地点:(略),属中卫市国有林业总场甘塘管理站管理区域。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面积 ** 亩,全部为退化林修复,对项目区退化林采取补植、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措施。其中:补植柠条 (略) 株、白刺 (略) 株,施肥 **.2亩,病虫害防治 ** 亩,制作标示牌 2 个。
2.4 工期和养护期:** 日历天;管护期:2 年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7个标段,其中1-6标段为施工,7标段为监理。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注:本项目施工允许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按所投标段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则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且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取得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 **:**起至(略)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国有林业总场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宝湖湾三期**号公寓楼**室
邮编:**邮编:**
联系人:(略):伍莉敏
电话:(略) 电话:(略)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