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二十七标段、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已由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盐审服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池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盐池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招标编号:NXBS-**-GC**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建设总面积**.6万亩,其中:(1)退化林修复6.6万亩。(2)退化草原修复8万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二十七标段工期和养护期:工期:**日历天;养护期:**日历天
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限:与施工全过程及养护期同步进行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划分为二十七个标段,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一标段:花马池镇1(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二标段:花马池镇2(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三标段:花马池镇3(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四标段:花马池镇4(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五标段:高沙窝镇1(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六标段:高沙窝镇2(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七标段:高沙窝镇3(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八标段:惠安堡镇1(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九标段:惠安堡镇2(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十标段:惠安堡镇3(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十一标段:惠安堡镇4(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十二标段:大水坑镇1(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十三标段:大水坑镇2(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十四标段:大水坑镇3(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十五标段:大水坑镇4(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十六标段:王乐井乡1(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十七标段:王乐井乡2(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十八标段:王乐井乡3(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十九标段:冯记沟乡1(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二十标段:冯记沟乡2(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二十一标段:冯记沟乡3(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二十二标段:青山乡1(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二十三标段:青山乡2(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二十四标段:青山乡3(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二十五标段:麻黄山乡1(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二十六标段:麻黄山乡2(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二十七标段:麻黄山乡3(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盐池县项目监理:
2.6 二十七标段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反映出来的所有工程内容。
监理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养护期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二十七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园林绿化内容,并在其他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从事本项目的专业能力;
3.2 监理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二十七标段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项目的建造师;
3.4 监理标段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时**分至(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略)-(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池县林业和草原局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地 址:(略)
邮 编:** 东侧臻君豪庭1号综合楼**层
联系人:(略) 邮 编:**
电 话:(略) 联 系 人:姜欢
传 真: / 电 话:(略)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