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将于**年4月**日**时至**年6月**日**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银川市兴庆区丽水家园1号楼2单元**室住宅,建筑面积**.2㎡
评估价:(略);变卖价:(略);变卖预缴款:(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 元;
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2.请仔细阅读电子版评估报告,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于社会上有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3.该标的物出租,租期自**年7月**日至**年7月**日,共计**个月。租金每月(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4月**日9时起至变卖结束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院已(略)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拍卖咨询:(略)(略)。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拍卖成交后自行承担因拍卖标的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2、变卖成交后十日内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是否能办理房产证等相关证件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逾期未办理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风险。因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向法院提交垫付税费票据,所垫付的税费由法院向买受人返还)。
拍卖成交之日前,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可能因自身瑕疵、案件办理周期等原因,导致拍卖标的出现过户时间较长、办理二次过户费用增加等情况;或因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调整,导致拍卖标的出现限制或无法过户等情况;竞买人亲自到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和确认,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腾房、无法办理过户,将全额返还拍卖房屋所得款项,期间不计利息。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4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变卖尾款须在变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略)银川兴庆府支行;账号:(略)0(略)**),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略)
拍卖咨询:(略)
咨询电话:(略)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咨询人:吴法官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略)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