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病理科免疫组化试剂、外科耗材及心脏诊疗中心C区导管等采购项目(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病理科免疫组化试剂、外科耗材及心脏诊疗中心C区导管等采购项目(四标段),采购人为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现对该项目以院内议价的方式进行。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病理科免疫组化试剂、外科耗材及心脏诊疗中心C区导管等采购项目(四标段);
2.2采购范围:血栓抽吸导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3项目地点:(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用中国(宁夏)”等地方分站查询为准,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日内);
(8)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涉及进口产品的还须提供所投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或中国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投标报名时间:(略)至(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文件的获取
地点:(略)
方式:潜在供应商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1)-(8)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PDF格式(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标段+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略)),报名合格后发放电子版《磋商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汇融中心A座9层。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4开标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8.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单位: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A座9层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