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5月**日**时至**年5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 房屋坐落 | 评估总价(元) | 起拍价(元) | 竞价增价幅度(元) | 保证金(元) |
1 |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有兴胡同**幢**号、**号车库 | ** | **.** | ** | ** |
2 |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青山北路**号1-7层、恒产综合楼地下室、**号、**号商业房 | (略) | (略).** | ** | (略) |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成交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条件;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受当地限购政策限制,有意竞买者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已知悉标的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限购条件。若因上述原因导致拍卖标的所有权无法转移、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产生不利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京东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内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之日接受咨询,本院已(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有意者请与其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略)咨询电话:(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成交规则: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不限制竞买人数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上述部分标的物存在案外人占有使用的情况,有兴胡同**幢**号、**号车库现闲置。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过户等相关政策及税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因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需被执行人(原产权人)承担的,买受人在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应先行垫付,随后从执行案款中退还。拍卖成交之日前,拍卖标的欠缴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原产权人承担,自拍卖成交之日起,因拍卖标的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如涉及测绘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并提交书面申请。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网上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银行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略)银川兴庆支行,账号:(略)0(略)**)。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user/issue/**-**.html,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重点提示: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法院将组织进行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不能补足差价的,原买受人应于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本院已(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并出具了授权委托手续,本次拍卖期间不收取买受人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四、本次拍卖事项经过执行法官当面、电话、短信告知或者经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咨询电话:(略) (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略)
京东技术咨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略)(西区)**室。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