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NCZ(GY)**
项目编号:NXRCZC【**】**号
项目名称:隆德县第四中学**年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培育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隆德县第四中学**年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培育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 隆德县第四中学**年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培育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 培训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号)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折扣。(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折扣。(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和《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折扣。(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5)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时间:(略)**:**:**至(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略)
(略)**:**:**(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名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
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略):(略)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略):(略)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