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营销品食品类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一、更正内容
1.原询价公告中内容: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3.4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更正为:3.4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原询价公告中内容:第4条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资质(如营业执照包含销售等内容)等其他相关资质、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更正为: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资质(如营业执照包含销售等内容)等其他相关资质、纳税人资格证明。3.其他内容不变。
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