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NCZ(GY)**
项目编号:D(略)(略)
项目名称:西吉县民政局西吉县**年度政府购买儿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一标段(重新招标) | 西吉县**年度政府购买儿童服务项目 | 儿童福利服务 | 1 | 详见采购需求及采购需求附件 | **.** | |
二标段(重新招标) | 西吉县**年度政府购买儿童服务项目 | 其他鉴证服务 | 1 | 详见采购需求及采购需求附件 | **.**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经营范围应包括社会服务等相关内容);(2)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2、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后,“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略)**:**:**至(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略)
截止时间:(略)**:**:**(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略)
时间:(略)**:**:**(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略),联系电话:(略),办理地点:(略)B座**层**号。如有疑问,(略)(略)、(略)进行咨询。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4.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按规定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5.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建议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自行携带电脑并做好网络连接,以便二轮报价。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同时发布。7.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名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
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略):(略)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略):(略)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