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关于变卖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镇西村加油站整体价值的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将于**年7月**日**时至**年9月**日**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镇西村加油站整体价值;
评估价:(略)元(具体情况见标的基本情况表和评估报告)
总评估价:(略)元;变卖预缴款:(略)元;保证金:(略)元;加价幅度:(略)。
土地 | ||||||||||
序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 坐落 | 用途 | 使用权面积(㎡) | 使用权类型 | 终止日期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略) | 卫国用(**)第**号 |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镇西村 | 商业用地 | **.** | 出让 | **年2月3日 | ** | (略) | |
建筑物 | ||||||||||
序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房屋坐落 | 房屋用途 | 建筑面积(㎡) | 建筑 结构 | 所在层/总层数(层) | 建造 年代 | 单价(元/㎡) | 总价(元) |
2 | (略) | (略)** |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镇西村** | 办公 | **.** | 混合 结构 | 1-2/2 | **年 | ** | (略) |
3 | (略) | 无证 |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镇西村 | 消防间 | **.** | 混合 结构 | 1/1 | **年 | ** | ** |
4 | 水泵间 | **.** | 混合 结构 | 1/1 | **年 | ** | ** | |||
合计 | **.** | (略) | ||||||||
地上附着物、设施设备及特许经营权 | ||||||||||
序号 | 名称 | 备注 | 总价(元) | |||||||
5 | 地上附着物 | 明细详见评估报告中附表1 | (略) | |||||||
6 | 设施设备 | 明细详见评估报告中附表2 | (略) | |||||||
7 | 特许经营权 |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为**年3月**日至**年3月**日,《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略)起至**年2月**日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允装许可证》有效期至(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略)至(略) | (略) | |||||||
合计 | (略) | |||||||||
总计 | (略) |
注:该宗地及地上办公用途房地产已查封,均已设定抵押。拍卖财产范围为该标的的整体资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正常使用不可分割的共用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特许经营权;不包括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因此次拍卖标的物涉及地上附着物与设施设备类别较多,特提请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规定、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1)委托人未能提供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中未对该标的宗地规划容积率做记载,该标的宗地实际为宇丰加油加气站,经工作人员实地查勘时,宗地现状属已开发成熟并正常投入使用中,宗地现状容积率为0.**,本次拍卖该宗地容积率是以现状容积率0.**作为假设前提,提请买受人注意。
(2)本次该标的地上建筑物(消防间、水泵房)无法确认其建造年代,经工作人员与产权人沟通确认后,确定其建造年代为**年,特提请买受人注意。
(3)本次该标的地上建筑物(消防间、水泵房)的建筑面积、所在层数,加油站罩棚、混凝土地坪、围墙及加油加气站设施设备的数量及规格型号均依据委托人提供的《加油加气站地上附着物及设施设备单》及工作人员现场查勘确定,若资料与现场查勘不符,以现场查勘数据为准,特提请买受人注意。
(4)经工作人员现场查勘,本次拍卖该设施设备部分没有铭牌,且产权人也无法提供相关设施设备的规格型号,故本次拍卖参照同类型设施设备进行价格确定,特提请买受人注意。
(5)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该标的办公用房的《中卫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记载土地性质为划拨,商服用地的《中卫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未对土地性质做记载,根据证号为卫国用(**)第**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对土地使用权类型记载为出让,本次拍卖存在上述不相一致情形。经工作人员实地查勘,本次拍卖的办公用房坐落于证号为卫国用(**)第**号的宗地范围内,工作人员通过与主办法官及相关当事人了解,并结合《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共同确定本次拍卖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
(6)根据产权人提供的相关许可证书记载:《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为**年3月**日至**年3月**日,《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年2月**日起至**年2月**日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期至(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略)至(略);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该标的土地终止日期为**年2月3日,因本次以可持续经营为前提,故该标的的未来有效经营年限以该标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7月2日9时起至变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本(略)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略)咨询电话:(略):(略)。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变卖成交后十日内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法院在拍卖过程中,现所拍卖标的物下的设施、设备等材料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毁损、灭失等风险,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情况以拍卖成交后交付时为准。
六、1.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前期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等相关部门自行查证、自行了解)。若拍卖成交,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过户后请在七个工作日之内,持票据到本院办理退费,逾期未办理退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腾迁、交付、工程项目资产交割、作业现场的清理等可能产生的其它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变卖尾款须在变卖成交后**日内缴入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开户行:(略)中卫支行;账号:(略)0(略)**),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咨询人:曹法官(略)。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拍卖咨询:(略)
张女士:(略)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