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申请执行人。因部分被执行人本院无法通知,本院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贺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法院
关于车牌号为宁E**号宝沃牌小型轿车的拍卖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法院将于**年7月**日**时至**年7月**日**时在(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略)/**/**?spm=a**w.(略).courtList.**.4ad**a**kdSvm8)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宁E**号宝沃牌BW**A1X5小型轿车,车辆识别代码:LXVJ2GEC1JA**,发动机号:J**,出厂日期:**-3-**,登记日期:**-9-**,车身颜色:红,使用性质:非营运,表显里程:**KM。
违章记录:具体以公安交通部门信息为准。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加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7月7日**时至**年7月**日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院已(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略)咨询电话:(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拍卖标的物的状况(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宁E**号宝沃牌BW**A1X5小型轿车,车型为**款宝沃BX5,车身颜色为红色,发动机前置前驱。发动机排量**ml,发动机最大功率**KW,燃料形式为汽油,外廓尺寸长**mm,宽**mm,高**mm,核定载客5人。座椅完整、电动天窗,车体结构为承载式车身。车辆生产日期为**年3月**日,初次登记日期为**年9月**日,表显里程**公里。车辆右前门底边、后右门底边有补漆、轮胎磨损正常,有备胎车辆内室整洁、座椅完整,蓄电池亏电、外接电源后可以正常启动、发动机工作有异响现象。
拍卖标的现停放于贺兰县人民法院租赁停车场。
拍卖标的已被贺兰县人民法院依法查封。
竞买人自报名并出价之日起即表明接受该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已知、未知瑕疵和权利负担),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并已充分了解了拍卖标的的全部现状,包括瑕疵。
拍卖成交后,自车辆及相关手续移交至买受人之时起,在此期间,如出现违章、事故等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在办理车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时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税费及违章扣分、罚款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7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于**年8月**日前缴纳至贺兰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户名:贺兰县人民法院案件纠纷款;开户银行:(略)贺兰县支行;账号:(略)0(略)**;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拍卖未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本院已(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并出具了授权委托手续,本次拍卖期间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贺兰县人民法院咨询人:石惠玲
贺兰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略)-(略)
拍卖咨询:(略)(略)
附:1、执行依据:执行裁定书、评估报告
贺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