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NCZ(YC)**
项目编号:GYZC**-**
项目名称:永宁县闽宁中学操场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略)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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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闽宁中学操场改造提升项目 | 其他建筑工程 | 其他建筑工程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 (略).**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略).**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7)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
时间 (略) **:**:** 至 (略) **:**:** ,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略)
截止时间:(略) **:**:**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略)
时间:(略) **:**:**(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4、本次磋商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磋商文件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上传。 5、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 ”项目,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上传,开标时使用 CA 锁在“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 ”按要求进行远程解密。 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略)IBI育成中心二期四号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