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XHZX-**(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隆德县县城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生活垃圾焚烧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更正事项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e.投标单位须为生产厂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变更为: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e.投标单位须为生产厂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更正事项2:原招标公告家招标文件中报名截止时间为**年6月**日**:**:** ,现招标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年7月2日**:**:** 。更正事项3: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开标时间为**年7月7日**:**现变更为**年7月**日**:**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德县城市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恒(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五、附件
招标文件: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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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终稿(变更).pdf |
代理机构:宁夏恒(略)
发布日期:(略)
资格预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