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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1幢01031号房、2幢03031号房、2幢04031号房共三套住宅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宁夏-银川 202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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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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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1幢**号房、2幢**号房、2幢**号房共三套住宅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1幢**号房、2幢**号房、2幢**号房共三套住宅房产

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将于**年1月**日**时至**年1月**日**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户名: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1幢**号房、2幢**号房、2幢**号房共三套住宅房产

房地产估价结果明细表

价值时点:**年4月**日

序号

产权证号

估价对象名称

建成年代

结构

所在层//总层数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评估单价(元/㎡)

评估总价(元)

备注

1

青房权证青铜峡市字第(略)**号

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1幢**号房

**年

混合

3//3

住宅

**.**

1,**.**

**,**.**

房地合一价

2

青房权证青铜峡市字第(略)**号

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2幢**号房

**年

混合

3//3

住宅

**.**

1,**.**

**,**.**

3

青房权证青铜峡市字第(略)**号

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2幢**号房

**年

混合

3//3

住宅

**.**

1,**.**

**,**.**

合计

**.**

**,**.**

百位取整

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1幢**号房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2幢**号房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2幢**号房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价格评估委托书》(**)宁**执**号,本评估报告的估价对象为柴少延名下的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1幢**号房、2幢**号房、2幢**号房的房地产,估价范围为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混合结构的三套住宅及其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如下:

1、估价对象区位状况

(1)位置状况:估价对象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1幢**号房、2幢**号房、2幢**号房,具体位置状况如下:

序号

估价对象名称

四至

距离市级商业中心(小坝步行街)(KM)

朝向

所在层//总楼层

1

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1幢**号房

东至光明路,南至住宅区,西至叶盛社区,北至兴盛西街

**.4

面南

3//3

2

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2幢**号房

东至光明路,南至住宅区,西至叶盛社区,北至兴盛西街

**.4

面南

3//3

3

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2幢**号房

东至光明路,南至住宅区,西至叶盛社区,北至兴盛西街

**.4

面南

3//3

(2)交通状况: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交通路网密集,主要分布有光明路、兴盛西街等交通主次干道,距离青铜峡市汽车站约**.9千米,距离青铜峡火车站约**.1千米,距离银川河东机场约**.9千米,交通较便利、通达度较好,无交通管制。

(3)外部公共基础设施: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七通即“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通暖、通气”,公共基础设施完善。

(4)外部公共配套设施: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有叶盛信用社;叶盛中心小学、叶盛中心幼儿园;叶盛卫生院;叶盛农资经销部、叶盛镇人民政府等,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度一般。

(5)居住环境:估价对象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1幢**号房、2幢**号房、2幢**号房,周围住宅较少,区域内居住环境一般。

(6)周围环境:估价对象所在区域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较好,无明显的空气、水、噪声及土壤等污染。

2、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1)建筑物状况

①基本状况:估价对象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1幢**号房、2幢**号房、2幢**号房,具体实物状况具体如下:

序号

估价对象

建筑面积(㎡)

规划用途

所在层//总楼层

结构

建成年代

朝向

1

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1幢**号房

**.**

住宅

3//3

混合

**年

面南

2

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2幢**号房

**.**

住宅

3//3

混合

**年

面南

3

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2幢**号房

**.**

住宅

3//3

混合

**年

面南

合计

**.**

②装修装饰状况明细表:

序号

估价对象

装饰装修状况

1

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1幢**号房

估价对象所在栋楼外墙刷涂料,单元门为防盗门。鉴定人员、主办法官及当事方代表无法进入现场进行查勘,因此室内装修状况不详,根据委托方及相关当事人描述估价对象未装修,本次按毛坯房进行评估。

2

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2幢**号房

估价对象所在栋楼外墙刷涂料,单元门为防盗门。鉴定人员、主办法官及当事方代表无法进入现场进行查勘,因此室内装修状况不详,根据委托方及相关当事人描述估价对象未装修,本次按毛坯房进行评估。

3

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2幢**号房

估价对象所在栋楼外墙刷涂料,单元门为防盗门。鉴定人员、主办法官及当事方代表无法进入现场进行查勘,因此室内装修状况不详,根据委托方及相关当事人描述估价对象未装修,本次按毛坯房进行评估。

③设施设备状况:估价对象所在栋楼水、暖、电等设施完备齐全。

经估价人员实地查勘,估价对象结构稳定,主体无明显沉降现象,室内设施设备维护及使用状况较好,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2)土地使用权状况

估价人员实地查勘实际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形状为矩形,土地现状开发程度为宗地外六通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暖、通讯”,宗地内“土地平整”。

(3)利用状况

截止价值时点,经主办法官、相关当事方及估价人员实地现场查勘,估价对象房屋均空置。

3、估价对象权益状况

(1)房屋权益状况

估价委托人向本机构提供估价对象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登记信息》复印件记载,估价对象房屋所有权人均为柴少延,房屋权益状况见下表:

序号

产权证号

估价对象

房屋所有权人

共有情况

规划用途

建筑结构

建筑面积(㎡)

登记时间

1

青房权证青铜峡市字第(略)**号

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1幢**号房

柴少延

单独所有

住宅

混合

**.**

**年1月**日

2

青房权证青铜峡市字第(略)**号

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2幢**号房

柴少延

单独所有

住宅

混合

**.**

**年1月**日

3

青房权证青铜峡市字第(略)**号

青铜峡市叶盛镇兴盛西街2幢**号房

柴少延

单独所有

住宅

混合

**.**

**年1月**日

合计

**.**

(2)土地使用权权益状况

估价委托人未向本机构提供估价对象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3)他项权利状况

根据估价委托人向本机构提供的估价对象《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登记信息》复印件记载,估价对象均已查封,抵押情况不详。截止价值时点,他项权利未解除。

(4)其他权利状况

估价对象不存在土地使用管制及相邻关系等其他情况。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略)**时起至**年1月9日**时止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全部由竞买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1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铜峡市支行;账号:(略)0(略)**,开户联行号:(略)**。)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毁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夏正业(略)正业通房司评报(**)第**号评估报告。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咨询人:苏思思

咨询电话:(略)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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