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彭阳县第三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LF-**-**
项目名称:彭阳县第三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采购内容 | 数量 | 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元) |
彭阳县第三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一标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彭阳县第三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二标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彭阳县第三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三标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副本;一标段、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配送人员须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卫生检疫合格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配送人员须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略))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扫描件);(4)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略).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特定资格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结果等现场核验。 核验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彭阳县第三幼儿园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