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对贺兰县**年蔬菜外销流通渠道建设及外销品牌推广资金补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WF-**-**
项目名称: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对贺兰县**年蔬菜外销流通渠道建设及外销品牌推广资金补贴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标段:蔬菜外销流通渠道建设(略),主要用于拓展贺兰县蔬菜产品外销流通渠道建设,扩大产品市场,支持有种植基地的产销一体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蔬菜生产、流通型企业。贺兰县补贴3家突出企业或合作社,每家补贴(略)。
二标段:外销品牌推广(略),主要用于拓展宁夏自主农产品发展,提升农产品价值,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贺兰县补贴2家优秀企业或合作社,每家补贴(略)。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申请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 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申请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或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申请人应在评审文件领取时间截止前提交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略)(邮件请注明公告所示招标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所投标段),经评审代理机构确认登记后、将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单位邮箱。
售价:(略).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B区**号办公楼1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发布。
注: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2 号楼 ** 室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