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文慧苑已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文慧苑(**-**-**-**-**)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本地块占地面积**平米,合计**.3亩,总建筑面积**.**平米。新建**栋高层住宅,建筑面积**平米,商业**平米,车位**个,地下总建筑面积**平米(含人防**平米)。
2.3招标范围:文慧苑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期满后结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分为一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 月** 日**时起至**年1 月** 日**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略),联系电话:(略) 1 号键;(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的规定,暂停第三方服务机构(CA 证书)现场业务办理活动,如有需要可登记在线自助办理系统进行在线办理)。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略),联系电话:(略)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2 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管理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阳光骄子D区G-1号商网**号)
联 系 人:赵政昱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C座**层
联系人:(略) 王然
电话:(略)-(略)转**(略)
邮 编:**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湖滨支行
账号:** ** ** **
**年1月**日